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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省上诉法院裁定,这对夫妇必须全额缴纳外国买家税。

环球中文网 时间:2026-01-21 01:28:03

【环球中文网 www.cbeiji.com讯】根据卑诗省上诉法院维持下级法院判决的裁决,一对在列治文购买房产的夫妇将不得不就其全部购买价格缴纳外国买家税。这项裁决意味着他们必须为位于里士满的两居室公寓额外缴纳7万元的税款。

这意味着他们必须额外支付 7 万元。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道,这对夫妇登记的产权为:加拿大公民夏嘉雯 (Chia-Wen Hsia) 占 95% 的股份,中国公民庄立元 (Li-Yuan Chuang) 占 5% 的股份,夏嘉雯当时已与庄立元订婚。

根据法庭和卑诗省土地产权记录,尽管庄支付了列治文这套价值474,500元的两居室公寓40%的产权,但他们只就庄拥有的5%产权缴纳了外国买家税。夏则登记拥有该房产剩余的95%产权。

他们于 2017 年 3 月购买了这处房产,并于同年 12 月结婚。

经过审计,卑诗省财政部长认定夏某为应税受托人,这意味着她以信托方式持有庄某的部分所有权,因此他们必须就全部购买价格缴纳外国买家税。

在本月发布的一份书面裁决中,卑诗省上诉法院法官玛戈特·弗莱明同意该省的观点,即外国买家税法明确规定,加拿大公民在为外国人持有合法所有权时必须缴纳税款。

弗莱明在三人小组的裁决中写道:“应税受托人条款承认,为了实现(税收)目标,该计划需要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间接持有他人持有的受益权益来避税。”

弗莱明补充说:“这种做法也与更广泛的(税收)条款相一致,这些条款的起草是为了涵盖外国投资可能以多种方式反映在住宅物业持有方式中的多种途径。”

“那种模式已经过时了”:卑诗省省长和房屋厅长拒绝开发商的外国房地产投资请求
Research Co.于3月底对796名卑诗省成年人进行了一项在线调查,重点关注住房问题。调查显示,75%的受访者支持禁止非加拿大公民在两年内购买住宅物业。

加拿大是否应该放宽对外国买家和房地产投资的限制?

所谓的外国买家税是外国人在卑诗省购买房产时必须缴纳的额外转让税,税率为 20%。2017 年该税率为 15%,2018 年增至 20%。

2016年,时任卑诗省自由党政府主席克里斯蒂·克拉克(Christy Clark)在温哥华都会区推出外国买家税,旨在提高外国公民的购房成本,以抑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提高住房可负担性。该税项后来扩展至菲沙河谷、维多利亚、纳奈莫和基洛纳,并一直沿用至今。

其他两位法官——劳里·安·芬伦法官和希瑟·麦克诺顿法官——同意弗莱明的裁决。

蔡和庄辩称,如果外国买家税适用于他们两人,则应仅适用于庄所投资的40%股份。上诉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

卑诗省上诉法院裁定,这对夫妇必须全额缴纳外国买家税。

2021年,卑诗省最高法院驳回了针对外国购房者的税收上诉,维持了该税收的合宪性。法院认为,该税收的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提高住房可负担性。此前,该案曾提出,这项税收与该省历史上存在的歧视模式有关。

去年夏天,卑诗省房地产界的一些巨头在一封信中要求联邦政府重新考虑禁止外国实体在加拿大购买住宅物业的禁令,并要求卑诗省政府重新考虑对外国买家征税。

但省长戴维·埃比表示,旧模式已经过时,并拒绝了开发商提出的外国房地产投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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