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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通社)
令加中关系陷于低谷的华为副董事长兼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就“双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原则的第一阶段聆讯,周四结束,法官称择期宣判,但没有明确表示在何时。代表孟晚舟的律师在最后陈词时称,这案件正好考验本国的司法制度,表明他们最想见到的,不是伸张公义,而是彰显什么才是对的。
原本预算五天的第一阶段聆讯,周一至周三由辩方及控方先后陈词,周四再由辩方作出总结,重申这案的本质是制裁,而非诈骗,指加国没有像美国向伊朗提出制裁,所以孟晚舟在本国没有干犯诈骗罪。周四聆讯只进行了约45分钟,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在退庭前,感谢控辩双方的工作,表示会在稍后时间作出裁决。
孟晚舟周四仍穿上黑色大衣上庭,仔细聆听法官与律师的讲话,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佟晓玲也有到庭旁听。
(星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