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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马塔(Pratik Mehta)在温哥华市中心一个Impark停车场,本以为停车费是半小时3.5元,没想到逾时20分钟后去取车时,却看到一张89.25元的罚单。
他向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投诉:“这绝对是令人发指的,绝对是霸道的。”
马塔称没有看到Impark竖立的标志,上面用小型字体写着:如果逾时停车,会被要求承担85元罚金和GST的费用。
只需按费率补上逾时车费
CBC报道指,消费者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些不是官方罚款。如果司机不付款,下次停在该公司的泊车场时,车子不一定会被拖走。
马塔虽然支付了罚款,但他认为小违规却有高罚款,实在不合理。
马塔多次打电话给Impark,承认他疏忽逾时之责,希望Impark能减轻一半罚款,但Impark只肯给5元折扣。他说:“停车一整天的费用是34元,但若仅是逾时一分钟也可能收到89元罚单。”Impark没有回应CBC的采访请求。
温哥华刑事律师多拉申科(Paul Doroshenko)说,这不是官方的罚单,应该属于违反合同。汽车进入停车场,意味着车主同意支付停车费,若是违反合同,公司有权向你索取“损害赔偿”。问题是“损害赔偿是什么?”实际上,公司损失的就是下一个小时的停车时间。
多拉申科说,如果他收到停车逾时的罚单,他会寄给公司一张支票,补上逾时的车费。如果每小时费率是4元,他会向停车公司邮寄一张4元的支票,并附上一封信,称这是“最终结算的金额”。公司兑现支票时,就代表它同意和解,不能索要欠款或罚金。
前温哥华市议员郑文宇(Kerry Jang)是EasyPark的董事,EasyPark是一家由温哥华市府拥有50%股权的停车公司。郑文宇表示,市府制定企业土地使用的规定,但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因违反停车合同而对民众提出索赔。
温哥华市府发言人桑杜胡(Jag Sandhu)说:“私人付费地段定价不属于市府管辖范围。”不过,市府却有一个规定,从逾时停车后有两小时宽限期,期间车辆不能被任意拖走。
综合报道
(星岛)